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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彈未飛打獵男子獲刑十個月

          2014-01-10 13:51:44 來源:

            子彈未飛打獵男子獲刑十個月

            男子夜間攜獵槍邀朋友進山打獵,途中遇巡查民警被抓,打獵不成反進班房。2013年1月7日,靖西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以被告人黃敏華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1984年10月出生的黃志敏,中專文化,廣西靖西縣安德鎮人,由于喜歡打獵,多年以前其從他人購買了一支松鼠牌獵槍,后一直持有。2013年11月13日20時,黃志敏萌生攜帶該槍打獵進山的念頭,其邀同屯的朋友黃有志一同前往安德鎮念篤村一帶尋找獵物。但在途經大樂村大節屯路段時,被派出所民警巡邏發現,民警當場從兩人身上繳獲松鼠牌槍支一支、獵槍子彈6發。經鑒定,繳獲的獵槍為以火藥為動力,具有致傷力。

          關鍵詞: 子彈 打獵 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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