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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協會明確不能變相支付演員報酬

          2022-05-09 09:57:31 來源:華夏時報

          5月7日,中國廣播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發布《演員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試行)》(下稱《示范文本》)。其中提到,演員片酬等勞務收入,不得使用現金方式支付,不得以股權、房產、珠寶、字畫、收藏品等變相支付報酬形式隱匿收入。

          兩協會明確不能變相支付演員報酬

          兩協會:演員片酬不得用現金支付

          不得以變相支付報酬形式隱匿收入

          5月7日,中國廣播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發布《演員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試行)》(下稱《示范文本》)。

          其中提到,演員片酬等勞務收入,不得使用現金方式支付,不得以股權、房產、珠寶、字畫、收藏品等變相支付報酬形式隱匿收入,嚴格區分個人收入和工作室經營所得、公司收入。

          據《示范文本》顯示,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各方知曉并同意,演員片酬等勞務合同須以本人名義采取書面形式簽訂,不得為稅后收入合同,不得以近親屬或其他與演藝活動無關的關聯方個人名義簽訂咨詢、策劃等合同分拆片酬。演員聘用合同書應列明演員經紀公司/演員工作室與演員本人之間的酬金分配以及對應合同義務等情況。

          與此同時,各方需知曉并愿意嚴格遵守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電視制片委員會、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演員委員會、中國電視劇制作產業協會、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發布的《關于電視劇網絡劇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要求,全部演員的總片酬不超過制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演員總片酬的70%,其他演員不低于演員總片酬的30%。

          《示范文本》明確,在簽約合同時,各方當事人應結合具體情況選定本合同文本的選擇性條款,并在空白括號內自行約定補充內容或刪除該條款。各方當事人也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除,但不得隨意減輕或者免除應當由合同當事人承擔的法定責任。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視為各方同意的內容。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四部門發文規范網絡直播打賞

          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

          同日,聚焦未成年人沉溺直播打賞問題,四部門聯合給直播平臺畫出幾大重點。

          為切實加強網絡直播行業規范,營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中央文明辦、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四部門發布《關于規范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提出以下舉措:

          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

          嚴格落實實名制要求,禁止為未成年人提供現金充值、“禮物”購買、在線支付等各類打賞服務。

          網站平臺不得研發上線吸引未成年人打賞的功能應用,不得開發誘導未成年人參與的各類“禮物”。

          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

          網站平臺應加強主播賬號注冊審核管理,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為16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的,應當征得監護人同意。

          對利用所謂“網紅兒童”直播謀利的行為加強日常監管,發現違規賬號從嚴采取處置措施,并追究相關網站平臺責任。

          優化升級“青少年模式”。

          網站平臺應在現有“青少年模式”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產品模式和內容呈現方式。

          嚴禁提供或變相提供各類“追星”服務及充值打賞功能。

          建立專門服務團隊。

          網站平臺應建立未成年人專屬客服團隊,優先受理、及時處置未成年人相關投訴和糾紛。

          對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賬號打賞的,網站平臺應當在保護隱私的前提下及時查核,屬實的須按規定辦理退款。

          對于違規為未成年用戶提供打賞服務的網站平臺,以及明知用戶為未成年人仍誘導打賞的經紀機構和網絡主播,從嚴采取處置措施。

          規范重點功能應用。

          網站平臺應在本意見發布1個月內全部取消打賞榜單,禁止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禁止以打賞額度為標準對用戶進行排名。

          加強對“禮物”名稱、外觀的規范設計,不得通過夸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誘導用戶。

          加強新技術新應用上線的安全評估,不得上線運行以打賞金額作為唯一評判標準的各類功能應用。

          加強高峰時段管理。

          每日20時至22時是青少年上網的高峰時段,也是規范網絡直播的重要時點。網站平臺在每日高峰時段,單個賬號直播間“連麥PK”次數不得超過2次,不得設置“PK懲罰”環節,不得為“PK懲罰”提供技術實現方式,避免誘導誤導未成年人。

          網站平臺應在每日22時后,對“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項服務強制下線,并不得提供或變相提供常規模式開啟方式。

          加強網絡素養教育。

          引導未成年人監護人主動學習網絡知識,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行為的教育、示范、引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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